一、項目名稱:2019年梧州臨港經濟區(qū)土方平整工程
二、項目編號:ZYDWZ2G20190065
三、澄清內容如下:
1、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.2.4款本工程增值稅計稅方法原為“簡易計稅法”,現(xiàn)更改為“一般計稅法”。
2、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1.4.3款中原內容為“1、回填壓實度必須符合施工圖要求及國家相關規(guī)范標準,如竣工驗收時檢測壓實度不符合規(guī)范要求,所產生的鑒定及返工費用應由乙方全部負責2、土方開挖過程中遇到石方時應及時上報甲方,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石方類別進行鑒定,并且石方資源所有權應歸屬甲方;3、石方類別鑒定完成后,應根據財政審核清單內的土石方類別綜合單價進行計價!,現(xiàn)更改為“1、回填壓實度必須符合施工圖要求及國家相關規(guī)范標準,如竣工驗收時檢測壓實度不符合規(guī)范要求,所產生的鑒定及返工費用應由乙方全部負責2、土方開挖過程中遇到石方時應及時上報甲方,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石方類別及方量進行鑒定,并且石方資源所有權應歸屬甲方;3、石方類別鑒定完成后,應根據財政審核清單內的土石方類別綜合單價進行計價。”。
3、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10.4.1款中原內容為“(4)工程量清單中無相同項目及類似項目單價的。按廣西區(qū)現(xiàn)行相應的預算定額采用清單計價方式計算出預算價,材料價格參照廣西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梧州市場站編發(fā)的《梧州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(2019年 月)和招標人提供的材料價;《梧州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缺項,最終以發(fā)包方審核后,下浮 15 % 得出增減造價(市場詢價除外)!,現(xiàn)更改為“(4)工程量清單中無相同項目及類似項目單價的。按廣西區(qū)現(xiàn)行相應的預算定額采用清單計價方式計算出預算價,材料價格參照廣西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梧州市場站編發(fā)的《梧州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(2019年4月)和招標人提供的材料價;《梧州建設工程造價信息》缺項,最終以發(fā)包方審核后,乘以下浮系數(shù)(中標價/上控價)得出增加造價(市場詢價除外)。”。
4、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11.1款中原內容為“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,采用以下第 2 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”,現(xiàn)更改為“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,采用以下第 3 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”。
5、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11.價格調整,新增“第3種方式:其他價格調整方式:1、若遇巖石或其他障礙物,由施工、監(jiān)理和業(yè)主三方現(xiàn)場核實并經第三方測定實際的工程量及類別。在遇到軟巖、較軟巖、較硬巖和堅硬巖時,分別在土方中標價的基礎上增加4元/立方米、8元/立方米、9元/立方米和10元/立方米作為含稅綜合單價。
6、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12.1款中原內容為“3、其他價格方式: 綜合單價固定,總價可調 !,現(xiàn)更改為“3、其他價格方式: 綜合單價固定,總價可調 。風險范圍以外因素包含:工程變更(工程量、運距、遇石方)、項目特征不符、政策性調整等。
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辦法:(1)工程量調整:工程結算時按第三方測定結果為準;(2)運距調整:棄土運距不超過2公里,按實際運距結算;運距超過2公里的按2公里運距結算,不增加其他運輸費用。(3)在投標人施工過程中,若遇到巖石或其他障礙物,由施工、監(jiān)理和業(yè)主三方現(xiàn)場核實并經第三方測定實際的工程量及類別,在遇到軟巖、較軟巖、較硬巖和堅硬巖時,分別在土方中標價的基礎上增加4元/立方米、8元/立方米、9元/立方米和10元/立方米作為含稅綜合單價。
四、聯(lián)系事項
1、招標人:梧州衡遠建設開發(fā)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人:黃先生
聯(lián)系電話:0774-7182330
2、招標代理機構:廣西中意招標造價咨詢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地址:梧州市新興三路30號神冠豪都B棟2單元34層
項目聯(lián)系人:李先生
聯(lián)系電話:0774-2828000
招標人:梧州衡遠建設開發(fā)有限公司
招標代理機構:廣西中意招標造價咨詢有限公司
2019年7月10日